梁國雄-6年試用期??

梁國雄-6年試用期?? 後仔乸政權主義"3+3入職制度" @公務員事務19JAN09


根據新的入職制度,各公務員職系基本職級的新入職人員會先按試用條款**受聘3年, 繼而按3年期合約條款受聘**, 然後才會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受聘(通稱為"3+3"入職制度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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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接招聘擔任監督職級的公務員, 通常會先按3年期合約條款受聘, 然後才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受聘。個別職系如獲得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批准,可因應特別管理及運作需要而實行有別於基本入職制度的安排。舉例而言, 紀律部隊職系的新入職人員在圓滿完成3年的試用期後,可獲考慮按長期聘用條款受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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